為推動資源有效利用,減低國內事業廢棄物處理的壓力,促進廢棄物再利用,減少再利用機構的生產成本及廢棄物產生者的處理成本,經濟部於民國76年11月委託成立「事業廢棄物交換資訊服務中心」(以下簡稱廢棄物交換中心),秉持機密性、中立性及服務性之作業方式,提供各類廢棄物性質、數量等資訊予事業機構產生者及需求者參考及選擇,以推動事業廢棄物交換再利用之機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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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1)廢棄物交換中心簡介 |
廢棄物交換中心是一個資訊整合的中心。對於廢棄物產生者而言,廢棄物必須自行清除處理或委託其他合乎環保法規之方式處理;但是這些廢棄物或許是廢棄物利用者的原料或有其他之用途。透過廢棄物交換中心,經由仲介供需雙方洽談、試用,假如交換成功則廢棄物產生者可節省廢棄物處理費用,減少環境污染;而廢棄物再利用者可以較低廉價格取得合用的原料,降低成本創造利潤,對整體環境而言,增加資源的重複使用,減少對環境的衝擊。
基本上,廢棄物交換中心是以事業廢棄物管理資訊系統為基礎,廣泛的蒐集廢棄物供需資訊,將各類廢棄物性質、數量刊登於相關資訊管道上,例如:「資源化產業資訊」、網路等,提供給各事業參考及選擇,以推動事業廢棄物交換再利用。
廢棄物交換中心成立19年來,中心的運作經費均由政府機構所支持。委託計畫名稱多次變更,但工作內容則相同,歷年來計畫名稱如表1所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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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2)廢棄物交換中心作業原則 |
廢棄物交換中心作業包含機密性、中立性、服務性三大法則。各原則說明如下:
| A.機密性— |
基於業者對工廠的事業廢棄物的敏感性,不希望完全曝光在公開刊物之下,因此對於廠家所提供的廢棄物資料,均不對外公開,採機密文件處理。廢棄物均以代碼方式處理。 |
| B.中立性— |
供需廠家進行廢棄物交換洽談期間,有關運送費用、資源化成本等經費問題,不介入洽談。 |
| C.服務性— |
免費提供廢棄物供需訊息以及廢棄物交換諮詢服務。刊登相關供需資訊則不收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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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3)廢棄物交換中心執行成果 |
| 廢棄物交換中心將廢棄物資料分成有機化學品、無機化學品、有機溶劑、油脂及蠟、酸、鹼、廢觸媒、金屬、塑膠、橡膠、織品、皮革、木、紙、灰渣、礦渣、污泥及其他等18類,據統計自民國76年11月成立以來再利用成功總件數共437件,再利用成功總量為563,089.38公噸,歷年交換成果如表2所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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